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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仁德區公所


婦兒少業務

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

公告單位:社會課

公告日期:2022-01-01


社會福利

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

社會課

   

作業流程下載

使用表格

臺南市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表

法令依據

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

申請說明

本津貼補助對象,應符合下列規定:以下皆需符合

(1)年齡:0到未滿2

(2)申領條件:我國籍幼兒,且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

(3)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擇一領取
(4)正在領取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、政府攜同性質之生活津貼,可同時請領。

 

應備文件

  1. 父母雙方身分證、印章
  2. 幼童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記事欄位不得省略,夫妻離異須由具監護權之父或母申請
  3.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(父母或受補助兒童)
  4. 代辦人請攜帶身分證、印章

補助金額

每月可領取:第一名子女5,000元;2名子女6,000元;3名以上子女7,000元。

注意事項

※第2、3名以上子女,需主動檢附相關證明。
※本津貼追溯自受理申請月份發給。但兒童出生後60日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,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。

申請育兒津貼後,欲改送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或保母(領托育補助),請主動致電區公所註銷育兒津貼,以利撥款作業;解除托育服務時,務必重新申請育兒津貼,以免權益受損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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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2歲友善育兒新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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